湖北澴川税务师事务所

企业分回的投资收益是否需要纳税?

2014-10-22 15:07

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: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、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;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三条的规定: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(二)项所称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、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,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。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(二)项和第(三)项所称股息、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,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。故该项投资收益若符合上述规定的条件则为免税收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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